齐朋飞向凤凰网《风暴眼》表示:“我从未去过他们那里办理任何贷款。”自2011年起,他名下便出现了总额为20万元的借款和担保,其中包括一笔5万元的个人借款以及三笔各5万元的担保款项。他强调自己从未在现场签字,并且根本没有收到过任何贷款。经过长达十五年的法律争议,事情在2026年8月26日发生了转机。法院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了鉴定意见,确认涉案的十处签名均非齐朋飞本人所写,十枚指印也都不属于他。尽管案件尚未最终裁决,但他希望能清除不良信用记录并获得相应的赔偿,是否能如愿还有待法院最终判断。
针对齐朋飞反映的情况,凤凰网《风暴眼》多次联系河南农村商业银行宝丰支行,希望了解详细情况,但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事情的开始发生在2015年,当时齐朋飞在准备购买第一套房时发现征信报告上竟然存在贷款逾期记录,银行因此拒绝了他的按揭申请。根据他的资料显示,2011年8月19日,他的名下突然出现了一笔5万元的借款,同时又为三位同村人的借款提供了担保,四笔借款累计达到20万元,约定了两年的借款期限,并可办理续期。最初的发放机构是宝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合社大营信用社,随后因为改制,相关债权债务转至河南农村商业银行宝丰支行。然而,齐朋飞表示,在展期合同的签字上有他的名字,但那时他根本不在国内。根据他出入境记录,他在2013年7月从厦门出境,直到2014年6月才再次入境。
齐朋飞回忆:“我当时在菲律宾工作,怎么可能签字呢?”2018年,他再次准备购房,但由于同一笔逾期贷款记录而被拒,这促使他走进了银行负责此事的部门报案。银行方面仅表示会进行调查,之后再无音信。尽管这笔逾期贷款的记录一直悬在他的征信报告上,但银行并未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偿。大约在2021年,曾有催收人员到访,齐朋飞当面进行了澄清,之后催收就停止了,因为没有进入执行程序,他的日常生活并未受到太大影响,只有在需要贷款时,这笔隐形的债务才会再次浮出水面。
到了2025年,作为货车司机的齐朋飞计划花70万元购置一辆货车,但这一申请又一次遭到拒绝。他决定采取法律途径,于是向宝丰县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请求确认2011年的借款合同及三份保证合同无效,并要求银行消除不良征信记录,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及律师费1万元,共计11万元。事件在2026年4月24日正式立案,法院将于9月17日进行第二次审理。
齐朋飞向凤凰网《风暴眼》提供的资料显示,河南农村商业银行宝丰支行要求法庭让齐朋飞调取其出国手续中的签字及捺印,以便进行比对。经过鉴定,涉及的文件包括2011年8月19日签署的《客户提款申请书》、《借款借据》、《个人借款合同》及三份保证合同,以及2013年8月18日的展期协议,鉴定结果在2026年8月26日出具,确认十处签名和指纹均非齐朋飞所为。
上海申宜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海权表示,司法鉴定结果已经证明了签名和指纹并非齐朋飞本人,同时结合他的出境记录,可以认定该合同不代表其真实意图,依据《民法典》相关条款,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一旦法院认定合同无效,通常会要求银行主动消除不良记录,如未履行,齐朋飞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此外,他还可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要求更正。
齐朋飞的经历并非个例。近年来,河南农商银行系统中频繁出现冒名贷款事件,受害者多是文化程度低、维权能力较弱的农村居民。2026年8月,南阳市宛城支行曝出一起集体“被贷款”事件,多名村民因被他人诱骗签字意外成为借款公司的法人股东,最终导致巨额贷款产生,情况令人堪忧。